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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須書面材料請用A4大小紙張打印裝訂,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遞交及郵寄需于3月20日之前,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同時在網(wǎng)上填寫郵寄EMS單號。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①網(wǎng)上報名后自動生成的申請表,并附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
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③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yè)水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zhì)評價等第證明;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⑤身份證復印件;
⑥個人陳述,內(nèi)容包括自身成長經(jīng)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家庭情況,是否有醫(yī)學背景,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shù)控制在1000字左右
福建電力職業(yè)技術學院浙江
時間:2025-05-23 22:0:21浙江財經(jīng)大學東方學院浙江
時間:2025-05-23 10:0:35上海政法學院浙江錄取分數(shù)
時間:2025-05-23 04:0:31長春建筑學院浙江錄取分數(shù)
時間:2025-05-21 21:0:49